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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二○一○年一月七日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滁州日报 2010-01-08 18:20 大字

[摘要]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二○一○年一月七日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42件,审结2573件,同比分别上升4.8%和1.9%。

(一)服务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38件,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增强;严惩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一审共审结此类案件7件8人。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力度,共审结此类案件17件24人;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积极主动做好被害人家属安抚工作,最大限度缓解社会冲突。

着力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63件,标的总额1.94亿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为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司法支持。主动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依法稳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共审结金融纠纷、房地产纠纷、企业改制、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商事案件647件,标的额1.2亿元,标的额同比上升9.1%。依法惩处陈在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最大限度促进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着力为“三农”工作提供司法保障。一年来,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副产品购销、农村金融、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农业资源和环境等方面案件342件。

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市有财产积案1014件、重点积案603件、无财产积案6141件均全部结案,攻克了一批长期未能执结的“钉子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市中院共执结案件179件,执结标的额8682.5万元。

(二)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注重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强化司法护民。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1件,涉及医疗、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案件42件,人身损害赔偿、宅基地、相邻关系、财产权属纠纷等案件482件,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09件。二是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依法行政。三是畅通申诉渠道,坚持依法纠错。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依法支持当事人合理诉求,共审结各类申诉案件119件。

注重完善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强化便民利民。采取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农忙季节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72824.6元,为13名重大案件的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或代理诉讼,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涉诉信访。注重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纷争,强化案结事了。全院经调解(含撤诉)方式结案的民商事案件559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的38.2%;执行案件自动履行与执行和解率达20.6%,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18.2%。

(三)从严治院,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重点强化法官党性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整顿和转变司法作风,重点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工作效能。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重点增强法官辨法析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解决司法不廉、司法不公问题。

(四)筑牢根基,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监督指导,提升司法水平。强化审级监督,统一基层裁判尺度,市中院全年共审结二审案件1628件,其中,维持627件,调解415件,改判和发回重审302件,其他方式结案284件。

2.加强协管力度,强化组织保障。连续5年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实行绩效考评,激励全市法院学先进、比贡献、创一流、促发展。 

3.加强基础建设,推进科技强院。一年来,全市基层法院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创新思路,强化管理,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680件,审结21098件,收、结案数分别占全市法院总数的89.6%和89.1%。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720件,审结1625件;受理民商事案件15591件,审结13972件,调解结案率达59.7%;受理行政案件232件,审结205件;受理再审案件137件,审结108件,其中,抗诉案件结案49件,维持16件,改判13件,调解6件,撤回抗诉8件,其他方式结案6件;受理执行案件5947件,执结5139件,有力维护了基层的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开公正

接受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市中院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把自觉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保障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向市人大报送备案法律文书113份、规范性文件1份,办理人大和政协交办案件27件。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寄送《工作简报》、反馈整改意见以及个别走访等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沟通,实现接受人大监督的规范化和经常化。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确保法院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高度重视能动司法,高度重视保障民生,高度重视促进和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始终坚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双效”提升。要进一步健全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拓展司法救助范围,依法保障并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努力解决当事人合法合理诉求。

始终坚持抓好法院党建和队伍建设,确保树立法院“双好”形象。继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继续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使人民法院的整体工作取信于民,取信于全社会。

始终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全市法院工作整体发展。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努力解决好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全市法院“两庭”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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