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老板给检疫员发工资?
东莞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内的屠宰场里,“检验检疫合格”章是能随便盖的。此事经由媒体曝光后引发热议,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表示,将增加检验检疫人员以严格管理。市场老板则表示,增加后的9名检疫人员的保险由市场买,9人的工资也是市场交给镇里,再由镇里发给他们。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当地农林水务局表示 “确实如此”。 (11月9日广州日报)
如果猫的工资由老鼠来发,那么,“猫抓耗子”恐怕真就成了多管闲事。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环节的检验检疫,生存大计竟然掌控在被检疫的老板手里——这样的监督,除了花式过场,还有多大的意义?
据说,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负责人也表示无奈,在该镇,“多年来都是如此”。这也就难怪,早在2011年12月,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被媒体曝光,原因是“偷偷出售没有经过检验的私宰注水羊肉”。这里存在的双重错位,令人愤然:第一,检验检疫是关涉公共利益的职能作为,交给2000块钱工资的合同工去 “打酱油”,这本身就是公权在职能构架上的失责。第二,出了问题,不从根子上扭转市场监督的困局,而只是单纯增加人手,这种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都算不上的应对之计,与拿市民的食品安全开玩笑何异?当然,更值得追问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上级部门可以不闻不问、不知不觉?
说起来,各有各的酸楚,比如“资金短板”、比如 “人员难招”,不过,比之人命关天的食品安全风险,这些说辞,恐怕也只是说辞罢了。如果检验检疫人员的工资是屠宰场老板发的,那么,法官的工资是不是可以由原告或被告发?在屁股决定脑袋的生存逻辑下,连少数专家学者都能“指鹿为马”,指望这些临时工般的检验检疫人员既上心又专业,这岂非是天方夜谭?
管理失控、权责不明的真相,才是“检验检疫合格”的章戳随便盖着玩儿的根源。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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