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收银员讲虚荣 监守自盗获刑罚
[摘要] 女收银员讲虚荣 监守自盗获刑罚
一个在饮食店做收银员的刚满20岁的女孩,利用餐厅财物管理上的漏洞,在3个月时间盗取现金近15万元。明光法院近日以犯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11年3月份,刚满20岁的明光市女青年韩某某应聘至当地一家餐厅工作。为了让自己吃穿尽量高档,不在同龄人中跌份子,韩某某利用在工作中发现的餐厅存在只核对当班期间收银人员的收银以及餐厅消费充值卡的业务,而对每天6点以前发生的业务不予核对结算的财务管理方面的漏洞,自上班当年6月17日至9月2日期间,多次采用提前于6点前上班,然后秘密虚充餐厅消费充值卡金额,再于6点以后兑换现金的方式,共窃取该餐厅现金150901元,实际兑换现金140678.5元。案发后,韩某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其亲属将赃款全部退出。
(匡海燕 熊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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