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330名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
[摘要] 明光330名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
本报讯经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明光市城乡共有330名孤儿从2011年1月份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目前正通过“一卡通”办理全年基本生活费补发工作。
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明光市民政部门遵循“属地管理、合理保障、应保尽保、动态监管”原则,从今年下半年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由孤儿或其监护人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提供户籍、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审核后在《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截至11月底,符合条件的330名孤儿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中散居孤儿277人,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600元,集中供养孤儿53人,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1000元,全年共发放保障金263万元。 (李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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