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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滁州日报 2011-05-16 17:27 大字

[摘要] 明光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本报讯明光市农村低保经过提标扩面、逐步规范,坚持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前共有农村低保对象8947户、20713人。自2007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以来,累计保障70737人次,通过涉农一卡通累计发放低保金4999.5万元,惠及人数5.44万人,人均年补差由2007年的388元提高到2010年1100元,位居全滁州市第一。

今年,明光市制定了《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加大了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强化了督查和规范,提高了低保保障标准。A类低保对象年人均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B类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由480元提高到800元,C类低保对象年人均保障标准由200元提高到480元。同时加强了农村低保的档案管理和建设,实现了市乡两级建档,一村一盒、一户一档。目前,明光市通过核查和动态管理,阳光操作,严格程序,将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贫困线1196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了保障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

(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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