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检察院制定新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摘要] 明光检察院制定新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精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促进干警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近日,明光市检察院制定了《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反馈办法(试行)》。
该办法从反馈的原则、反馈的内容、反馈的形式、反馈的要求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力图高效及时地完成上级领导、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工作,并及时高效地反馈工作情况。反馈时要做到内容准确,有建议、有落实、有结果。要准确无误地将工作情况汇报给交办人,有建设性的想法和建议积极向领导及时反馈。纪检监察等部门在该院领导的带领下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办理情况跟踪督查督办,尤其是对该院部署的重大、有影响的工作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反馈工作做得较好的给予表扬,做得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其整改。
(刘娟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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