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促廉政 ——明光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侧记解乃波 杨 磊
[摘要] 创新管理促廉政 明光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侧记解乃波 杨 磊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明光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截至8月底,该市139个行政村全部选举产生了监督委员会,全部实现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据统计,1至8月份,该市反映村级信访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3.7%,农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6.4%。
为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的落实,该市制定《关于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主抓,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机制。该市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设立办公地点,明确办公人员。
“阳光村务工程”以“三资”管理、村务管理、村务监督为主要内容。该市积极利用电视台、报纸和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刷写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在市政府网、反腐倡廉建设网、先锋网开设了专栏,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印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简报》,为各地交流经验和做法搭建平台。据初步统计,该市共印发《“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简报》6期,刊登各类信息18篇。各乡镇街道共刷写固定标语200余条,悬挂横幅34条。此外,今年以来,该市共发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各类文章和信息29篇。
针对“阳光村务工程”内容多、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该市在对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的可行性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原则稳步推进。制定了《明光市村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组织宣讲组深入17个乡镇街道开展村监督委员会培训工作。目前,该市村监委已基本实现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出台《明光市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7类22项村级事务规范运行工作程序,并制作成流程图标牌,悬挂在各村醒目位置,印发《明光市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读本》5000册。下发《明光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实施意见》。截至到8月底,各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
为了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取得实效,该市实行全面督查和分项督查。一是列为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二是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要求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各阶段任务。三是加大处理力度,对“三资”清理工作检查中问题较多,工作滞后的3个乡镇街道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一村党总支在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中违规发展党员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撤销了一人预备党员资格;对一镇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程序的3名计生专干和2名村总支书记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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