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人无处索偿法律援助倾情帮忙
本报讯 近日,在汊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苏女士终于拿到了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获得2900元补偿金。
2012年5月,苏女士与南京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该公司搬至安徽省来安县境内,同时变更了法人代表。
2014年4月,苏女士与新更名的安徽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5月,苏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离职,双方就离职补偿金问题产生纠纷。一年多来,苏女士为几千元的补偿金多次与原单位协商,均未达成一致,走投无路之下,苏女士找到了汊河司法所,了解事情详情后,汊河司法所为苏女士提供了法律援助。
2016年10月9日,在来安县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苏女士与安徽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苏女士获得2900元补偿金。拿到该调解协议时,苏女士和家人倍感安慰,奔走多年,她的合法诉求终于得到满意的解决。 (毛宝涔)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新安镇“文化扶贫"进乡村暨“美丽乡村"广场舞邀请赛在新安镇村民活动广场鸣锣开赛,来自全县各村镇的15支优秀广场舞队伍大拼才艺。据了解,此次邀请赛是新安镇文化...
来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