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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

滁州日报 2016-08-24 00:00 大字

[摘要] 来安“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效率

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该县积极创新,在“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等材料不齐先行审批制度的基础上,推行 “告知承诺制”,进一步简化了行政审批程序。

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审批机关在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提供部分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缺失材料时,可以依规定给予先行行政审批决定的一种审批模式。为规范制度施行,该县要求审批部门在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后,要立即将材料归档。如果被审批人在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或者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终止其下一环节相关服务事项的审批,并将被审批人记入失信档案,以后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

据统计,“告知承诺”容缺预审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共容缺办理审批62件,申请人按承诺时限补齐材料59件,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均大幅提高。(张业勇  苗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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