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多举措激励律师办理法援案件
晨刊讯 为积极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来安县司法局出台多项措施激励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性。
首先,明确律师办理最低案件数。规定执业律师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少于法律援助任务量的35%,并将完成法援案件的情况作为律师执业证年检考核的重要指标。
其次,严把承办律师关。加大对律师的教育培训力度,教育引导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同时综合案件性质和律师专业特长等因素,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再次,提高补贴标准。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适当提高办案补贴,做到一案一补、公示公开及时发放、手续完备。
最后,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明确承办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受理立案到结案,全程跟踪,对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制定了奖惩措施。
以上措施的落实,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截至2016年6月,律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人均办理8.7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上半年实现零投诉。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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