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玩具手枪击伤玩责伴监护人担赔偿

来安报 2012-08-06 09:49 大字

本报讯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一支小小的玩具手枪竟击伤了原告的眼睛,被告的监护人为此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经审理查明,2011年农历除夕,十一岁的原告卢某随父母到大英镇祖父母家过年。下午四点钟卢某吃过年饭后,便拿着塑料玩具手枪与十岁的玩伴王某在村子里玩耍,后在原告向远处跑时,被告王某朝卢某开了一枪,击中了原告卢某的左眼,导致卢某左眼被打伤。后被送至南京治疗,伤情诊断为左眼球钝挫伤,共花去医疗费11186.89元。原告卢某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双方对赔偿事宜调处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51589.89元。

本案中,被告王某作为小学三年级学生,应该知道玩耍玩具塑料枪的危险性,但未能意识到危险的存在,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主要过错,应当依法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主要赔偿责任即60%的责任,因王某系未成年人,故王某的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因生命健康遭受侵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最后法院判令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卢某各项费用12113.13元,该赔偿费用由被告王某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马海青)

新闻推荐

“田专家”乐送“及时雨”

夏红明余世芹本报讯今年,水口镇水稻播栽和直播面积达5.5万亩,由于梅雨季节来得迟,水稻普遍受旱缺水,病虫草害严重。为夺取秋粮丰收,该镇及时邀请县农技推广中心专家进村授课。专家们的到来,好比送...

来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