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内偷20多次超市自称为“报复”店员 据该女子交代,之前一次购物觉得店员态度不好;已被滁州警方依法刑拘

新安晚报 2019-08-27 15:20 大字

本报讯小偷见得多了,可滁州一女子,一个月内竟连续盗窃超市20多次,调味品、化妆品等各种生活用品摆满了客厅和阳台,经初步清点,价值5000多元。近日,已被超市盯上的她再次作案时,被抓了现行。该女子自称实施盗窃,只是为了报复店员的“态度不好”。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某超市内,一名身穿粉色上衣的女子戴着口罩,手上拿把雨伞,手臂上搭着一件衣服,转了一圈选了多种商品后,径直来到收银台“结账”。但她仅支付了一把蔬菜和几块面饼的钱,其它商品则用衣服和雨伞遮挡,趁着收银员不注意走出超市。女子前脚一离开,店内工作人员随即发现不对劲,将其拦下,并向辖区警方报警。

“店老板说,之前盘货发现商品数量不对劲,店员也反映过这个问题。”民警表示,据商家介绍,他们发现问题后,曾查看监控,发现了一名女子的异常,事发当天下午,当该女子故伎重施时,被警觉的店员发现。“她不承认自己偷盗,也不能自圆其说,我们依法对其家里进行了搜查。”民警一开门,眼前的一幕让他们惊呆了,“客厅、阳台都堆满了东西,几乎没有能下脚的地方。”民警回忆,调味品、散称糖果、饮料、化妆品……大大小小几百件,整个房间堆得到处都是。后经商家查验,这些物品确为超市所有,且都没有扫码付款,清点后价值有5000多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一个月内,该女子已先后在这家超市盗窃了20多次。民警告诉记者,该女子一般在下午5点以后作案,此时店内顾客较多,店员也忙,容易下手,而每次“购物”,她也会选择少量低价商品付钱,其余的则放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或者拿衣服、雨伞实施掩护带走。

经查,该女子50多岁,凤阳县人,租住在被盗超市所在的小区内。“有一次去超市购物,她询问店员物品摆放在什么位置,她觉得店员态度不好。”民警介绍,据该女子交代,她实施盗窃的原因仅是为了“报复”店员。

目前,该女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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