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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苑绽放文明花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巡礼

滁州日报 2017-07-13 07:54 大字

吴长忠

近年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基层院建设并肩同行,把精神文明创建融入服务发展、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工作中,使文明之花竞相绽放,近日被安徽省文明委命名为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

规范司法树立文明形象

今年5月26日,凤阳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工人子弟小学30余名学生受邀来到检察院,参加主题为“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他们对检察院的第一印象是:文明、高效、规范、廉洁。

参加活动的一位老师感慨道:“以前听群众普遍反映县检察院形象好,今天有幸能亲眼目睹,检察院真是执法为民的机关!”

“检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越来越好,这和我们持之以恒地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是分不开的。”王超检察长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紧扣检察工作主题,突出法律监督特色,从完善办案制度、规范执法细节入手,进一步促进规范办案、文明执法,促进了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文化培育凝聚精神力量

检察院各楼层走廊布满了一幅幅精美的、透着时代气息和检察特色的名言警句、书法、绘画、摄影作品,这些集理论、文艺等为一体,内容丰富、风格各异、形象直观的“文化墙”,是提高干警思想道德素质、廉洁自律观念、业务文化素养、法律监督能力的集中荟萃,是产生凝聚力,赢取向心力,昭示战斗力,形成推动力的真实写照。

借助于一个个“动”与“静”的空间,带给干警的是一次次灵动的精神之旅,检察文化墙已成为展示凤阳检察形象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党课大讲坛、业务竞赛、红歌会、演讲比赛、书法苑等一系列检察文化、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干警“唱响主旋律,人人都参与”的热情,催生出生机盎然满院春色。

服务民生,赢得群众点赞

凤阳检察院在辖区11个乡镇建立“民行检察联络站”;与对口帮扶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在大庙镇设立了检察官工作站,在县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室,今年3月份成立法治宣传服务巡回小分队,每周安排一次“送法下乡”活动,一系列举措提升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受到群众的点赞。

该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逐步构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构筑学校教育、家庭感化、社会挽救三道防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为了畅通群众诉求通道,该院积极推进“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努力畅通群众诉求通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该院创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机制,突出救助重点,争取资金支持,至今已救助困难刑事被害人118人,救助金额达40.8万元,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道德引领传递文明风尚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载体,通过表彰典型这个“小切口”,做好文明创建的“大文章”。

节假日里,由该院30余名干警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活跃在城乡,“文明县城我奉献”、“我为家园添份绿”、“呵护留守儿童”、“情系敬老院”、“法治进乡村”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在千年古城散发着崇德向善的正能量……

辛勤的汗水浇灌出丰硕的成果。该院创建活动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安徽省妇女维权岗”、“滁州市学雷锋服务示范点”、县“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反贪局获安徽省“青年文明号集体”、滁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并同反渎局获凤阳县“青年文明号”荣誉;侦监科被授予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控申科被授予县“共青团员示范岗”,公诉科被授予县“巾帼文明岗”;16名干警被团县委、县委政法委联合评为“青年岗位能手”,多名年轻干警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滁州市“千名好公民”、市“学雷锋微公益之星”、县“三八红旗手”、“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等称号。

“这些集体和个人感人事迹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特别有感染力,向我们传递了文明的正能量。”该院反贪局一名年轻干警说。

“安徽省文明单位”是一个梦想的实现,更是一段新征程的开启。站在新的起点上,凤阳检察人要和全县78万人民一起,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续写新的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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