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摘要] 凤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本报讯 凤阳县近日印发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从2017年6月30日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将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
为保证制度整合平稳有序,凤阳县规定今年12月31日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双轨制”运行,同时对参加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参保待遇享受时间从2017年8月31日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其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补偿待遇仍按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执行,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中安排,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陆 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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