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欠钱不还怕丢面子主动履行
“王法官吗?我是你们法院的被执行人,请你们千万不要到我家来,我现在就到法院把我的欠款16万元交到法院。”8月30日清晨6点20分,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正在开展“江淮风暴”秋季集中行动中,意外接到一个电话。
2018年2月,定远县永康镇某村村主任刘某因投资从亲戚张某处借款16万元约定6个月还款,借款到期后,经张某多次催要,刘某以投资失败为由拖欠不还。无奈之下,2019月1月张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约定,分别于2019年3月份刘某偿还张某8万元,剩下欠款在2019年7月前付清。事后,刘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法律义务,2019年8月19日,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催促其还款,但刘某以正在凑钱为理由拖延履行。8月30日凌晨5点30分,该院根据省高级法院统一安排部署的“江淮风暴”秋季统一执行行动正式启动,警车呼啸,警灯闪烁,执行干警按照行动方案兵分多路,直奔执行现场。没想到,执行干警们刚到该县永康镇街上,便接到了被执行人刘某主动要求履行的电话。原来是当天早晨刘某的妻子在镇上买菜,看见法院的几辆警车停在街上某个被执行人家门口执行,其妻子赶忙联系告诉刘某,接到电话的刘某,害怕“伤面子”也不想成为当地的“名人”,于是立即联系了执行法官。
8月30日上午,被执行人刘某主动来到法院请求执行法官帮忙找申请人调解一下。在执行法官调解下,张某也考虑亲戚关系和刘某实际困难,自愿放弃利息,刘某最终将16万元债务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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