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老赖”获刑一年半
晨刊讯 近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王某某与马某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17年9月,定远县人民法院判令王某某偿还马某某1212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义务。2017年11月,马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先后向王某某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王某某履行义务、申报财产,谁知王某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申报财产。2018年4月26日,法院对拒不执行的王某某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被告人王某某被执行拘留后仍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致使马某某遭受重大损失。至今,被告人王某某仍未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拒绝履行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的要求如实报告财产,在法院对其决定拘留、罚款后仍不如实报告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颖 记者胡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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