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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提高城镇居民 基本医保待遇

滁州日报 2015-08-25 14:48 大字

[摘要] 定远提高城镇居民 基本医保待遇

本报讯 根据滁州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定远县自今年9月1日起对全县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提高。

一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全日制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2万元;“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6万元;其他城镇居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4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5万元。

二是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是增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溃疡性结肠炎、干燥综合征等病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范围。

此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调整提高,不但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使广大参保职工和城镇居民能够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同时也提高了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王广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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