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为71名干部澄清不实举报
本报天等讯(记者/周政光通讯员/邬振冲)天等县纪委近日通报两起典型案例,不同以往的是,此次通报并非“处罚令”,而是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正名。通报称,该县“张某在开展书记工程建设中,严格按规定办事,满足不了个别群众征地补偿中的不合理要求而被举报称侵吞征地款,由于秉公执法而得罪人”。该县纪委经过调查核实,及时发声,旗帜鲜明地为涉事干部澄清事实还其清白。
另外一起案例是村干部黄某华在对贫困户的评审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和原则办,却被人举报办事优亲厚友。调查发现,赵某杰被列入贫困户经过严格的评审,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不是因为他是村干部黄某华的亲戚,举报失实。该县纪委对上述不实举报给予澄清。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肃党纪政纪与激励保护干部相结合的原则,对受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经查证为不实举报的,将根据所引起的不良影响程度,采取实名举报当面答复反馈、匿名举报在一定范围召开会议通报核实情况等方式予以澄清。对信访举报涉及脱贫攻坚扶贫领域问题,如属于履职尽责容错纠错范围的,也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说明,确保党员干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在受理的269件检举控告类信访线索中,办结203件,确认举报问题失实68件,及时澄清问题保护干部71人。
“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要保护。”天等县纪委书记周春科表示,要严格落实容错纠错、鼓励担当作为机制,建立为敢担当的干部澄清通报平台,坚决查处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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