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未能结算 男子竟纵火烧店

北海日报 2018-10-25 11: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罗伟通讯员罗建铭)因琐事与老板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纵火烧店。近日,男子许某新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被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41岁的许某新来自广西天等县,今年8月7日受雇于海城区上海路某小区临街铺面的一汽车维修养护店从事汽车维修养护工作。8月19日晚上,许某新因琐事与老板刘某发生争执,欲辞工,并要求结清工资,但刘某不同意且动手打了许某新几巴掌。随后,以为事情已过的刘某关闭商铺卷闸门睡觉。8月20日凌晨,酒后的许某新产生了放火报复刘某的想法,4时45分许,许某新把两桶容量为5升的汽车尾气清洁剂倒在刘某的房门口,引燃后匆忙逃离。在房内刚睡下不久的刘某发现房外动静,开门查看时竟发现火灾,遂打湿浴巾自行救火。但终因火势越来越大,刘某被迫从侧门离开现场,并拨打119救援。接警后消防部门迅速赶至现场,经10多分钟的扑救终于将火扑灭。

事后,经清点,该汽车维修养护店的汽车维护用品、工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等全被烧毁,价值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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