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群众期盼创新工作方法开创天等县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黄云山赵平华
天等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贫困县和外出劳务输出人口大县,县内基础设施较为薄弱,许多村屯信息闭塞滞后,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频发已经成为常态。近年来,天等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制度优势,深入乡镇、村屯指导和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解决了一件又一件人民群众期盼解决的矛盾纠纷,开创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三年来,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1632起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1601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10%,为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该县的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实践“枫桥经验”。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过程中,不断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不断调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纠纷的积极性,努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的行业和领域延伸,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天等县充分发挥全县13个乡镇和124个行政村调委会的作用,积极有效地调解了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据统计,三年来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解民间矛盾纠纷案件1302起,调解成功率97.2%,其中80%以上的民事纠纷在村一级就得到解决。
二是注重克难攻坚。近年来,随着扶贫攻坚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天等县的基础设施建设逐年增多。天等县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坚持克难攻坚,耐心细致调解纠纷,千方百计化解矛盾促和谐。三年来共化解236起疑难复杂民事纠纷案件,占整个矛盾纠纷案件的14.74%。通过疑难复杂纠纷案件的调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保持连续十多年无进京上访的良好态势。
三是注重培训提升。天等县目前共有137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936名人民调解员。为了提高人民调解的效率,近几年来,天等县司法局下大力气做好“培训提升”这篇文章,局里每年都组织资深法律工作者到各乡镇对936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全面培训,重点讲解人民调解技巧技能、方式方法,引导调解员耐心疏导,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恶化升级。特别是2016年11月,县司法局结合自治区司法厅在桂林举办的培训班,现场开展调解矛盾纠纷模拟演练,切实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巧、技能和方法。
四是注重实践创新。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管理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社会矛盾纠纷也呈现出复杂多变的特点,权益纠纷愈发突出。在这样的形势下,天等县注重在实践中探索创新,总结出一些人民调解工作的好方法,并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发挥,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在广东省深圳市成立天等县外出务工人民调解联络站。联络站成立以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先后接受外出务工人员法律咨询143人次,受理务工人员纠纷调解或帮助法律维权39件。二是建立跨乡镇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调解成功率低等难题。通过实行“联调”机制,极大地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天等县通过大力指导和精心组织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通过集中力量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案件,通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把大量的民事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减少了对抗性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地党委政府压力,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公信力,为助力全县脱贫攻坚提供有力保障。(作者单位:天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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