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刚柔并济守护公平

左江日报 2016-10-25 00:00 大字

□梁燕

今年以来,天等县人民法院以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执行力度,重拳出击,刚柔并济,全面打响攻克“执行难”的战役,取得显著成效。今年1至9月,该院共执结案件99件,执结率为55%,执行到位标的金额809.16万元,清理执行积案9件,集中清理执行案款222笔78.48万元,发放117笔49.56万元。曝光“老赖”加大惩戒力度

“法官,我愿意把欠的钱全部还清。”10月8日一大早,国庆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被执行人梁某就急匆匆地从南宁赶到天等法院,表示自愿履行尚欠的6万余元债务,并请求执行法官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移除。

原来,梁某长年在南宁做生意,2014年向银行贷款5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因逾期未还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梁某不仅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还在执行过程中玩“失踪”,使执行一度陷入僵局。该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梁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起初梁某对此不以为然,直到国庆长假梁某想带着家人外出旅游,购买飞机票和高铁动车票时被拒,旅游出行受阻后,梁某才意识到“黑名单”的威力。于是,在国庆节收假上班的第一天,梁某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为加大惩戒力度,自今年1月份以来,天等法院陆续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0人,将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案号、身份证彩照头像等基本信息予以曝光,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他们的失信行为,使被执行人的生存活动空间受到限制,迫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网上查控集中清理积案“真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我还能拿到这笔钱!”农某拿到7000元执行款时感慨地说道。

事情要追溯到9年前,黄某因酒后殴打重伤农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决赔偿受害人农某经济损失7000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虽然执行了部分赔偿款,但因黄某尚在监狱服刑,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结案。今年年初,天等法院执行法官在清理执行积案的时候,通过网上查控查询到黄某有多笔银行存款,而且数目都不小,于是迅速恢复了该案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黄某既不自动履行,也不配合执行,想方设法“赖账”。最后,该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划了黄某的部分银行存款。时隔9年,这起执行案件终于得到圆满的解决。

“我院很注重通过信息技术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积极与电信、房管、国土等部门沟通联系,实现‘点对点\’对接,不断升级完善网上查控系统,以解决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局面,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该院执行局局长黄文漫说。跨省执行全力挽回损失

不久前,刚拿到十几万元执行款的申请人刘某专程到天等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原来,刘某与本地某矿业公司有生意往来,但该公司经营不善,长年拖欠货款,几年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跑路”,企业被迫停产。因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得不到妥善处理,纠纷不断,主要的资产已被法院依法拍卖偿还抵押贷款。无奈之下,刘某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支付刘某十几万元货款及利息,并由法定代表人何某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何某在外地有其名下的银行存款。了解情况后,该案主办人遂带队远赴湖南执行,并成功执行到位十二万余元,为刘某挽回了损失。

“因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异地执行的情况比较常见,我院今年以来共执结8起跨省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黄文漫介绍道。

近年来,天等法院采取多途径、多举措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不少案件的被执行人或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外地,执行法官不辞辛苦,来回奔波,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新闻推荐

进远乡: 举办“平安建设”培训会

天等讯为增强干部职工、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和谐相处,8月日,天等县进远乡举办“平安建设”培训会,乡政府干部职工、各村屯负责人等共多人参加培训会。培训会授课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解...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