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天等一乡镇民政办主任受贿被判缓刑

左江日报 2015-02-12 05:51 大字

天等讯近日,经天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天等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原天等县某乡民政办主任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2006年9月至案发前,李某担任天等县某乡民政办助理、主任及某村包村工作队队长,负有协助乡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审核农户申请材料、上报数据等工作。

2009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在对农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十几户农户申请取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后,收受农户给予的辛苦费共计17600元。

天等法院经依法公开审理,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考虑到李某在案发后已经主动向县纪委退出赃款,并且认罪态度好,因此依法酌情从轻进行处罚。(何智丽)

新闻推荐

天等财富中心:幸福返乡,安家首选

天等财富中心位于天等县天宝路,项目开发由天等县新景房地产开发建设。地处城市核心地段,拥有繁华商圈,集综合商业于一体,打造华宅品质、奢美户型。首期即将开盘,预约有豪礼,1...

天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