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明知故犯购赃车得不偿失被判刑

左江日报 2015-01-13 06:02 大字

天等讯 近日,经天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天等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购买赃车的黄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8月某天中午,黄某在村头看见有两名陌生的男青年在低价兜售一辆红色三铃牌男式摩托车,在明知道该摩托车来历不明,并且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黄某仍以1600元的价格购买使用。去年9月经群众举报,黄某被天等县公安局查获,所购赃车被退还给了被害人。经过天等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黄某购买的赃车在案发时价值人民币4052元。

天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车而予以购买并换掉车牌后自己使用,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黄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理,故作出上述判决。

(何智丽)

新闻推荐

贩卖一粒毒品照样构成犯罪

天等讯 近日,天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虽然涉案毒品只有一粒,净重0.09克,但被告人农某仍然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一千元罚金。  &nb...

天等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等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