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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乡: 严格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左江日报 2014-12-04 06:19 大字

天等讯 近日,天等县小山乡党委向该乡5个村、18个乡直单位印发了《关于规范乡、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文件,从参加范围、报告制度、规定事项、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乡、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出具体、硬性要求。

具体规定为:实行报告制度。乡、村党员干部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奢靡之风,按照文明、从简、节俭、廉洁的原则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事前事后如实报告;实行备案制度。必须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乡、村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各村、各单位“一把手”严格把关审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要求家属和严格管理管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严禁邀请或默许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个人或服务对象,除亲戚以外因特殊关系确需参与并赠送礼金(礼品折合)每人不超过200元,并报乡纪委备案;实行问责制度。乡、村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礼品,一律收缴。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同时,《规定》指出,小山乡纪委是落实《规定》的责任主体,将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该乡未发生一起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请客事件。(黄小玲 农筱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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