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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实施教师支教走教轮岗制度破解教育均衡发展难题

左江日报 2014-12-09 06:17 大字

本报崇左讯(记者 邓武宏 江水湾)“现在我们天等县的教师队伍活起来了!”谈起天等县中小学实施教师走教、支教、轮岗制度后教师队伍的变化,11月6日天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张雪奎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

近年来,天等县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中之重。特别是今年自治区和崇左市教育发展大会召开后,天等县委、县政府以此为契机,于今年9月陆续出台了《天等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实施方案》和《2014年天等县中小学校教师轮岗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采取支教、走教、轮岗制度,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整活了教师队伍这盘棋,破解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难题。

制定支教走教轮岗教师相应的选派标准,破解教师选派难题支教、走教、轮岗的目的是实现教育师资方面的均衡。如果选不好人,派不下去,那么教育均衡发展就沦为一纸空谈。为此,在支教、走教、轮岗教师的选派方面,天等县制定相应的选派标准,并注重合理搭配,确保支教、走教、轮岗教师“选得好,派得下”。

根据《天等县中小学教师支教走教计划实施方案》,该县每年从县级教育适量较好的学校选派部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骨干优秀教师到乡(镇)级及以下学校支教一年。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办学需要,从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选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原则上县级学校支教老师必须到乡镇及以下学校连续任教一个完整的学年,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

在走教方面,该县从本县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选派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英语、体育、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优秀教师走教教学。要求走教老师除完成原单位教学工作外,到乡镇及以下学校(2个学校及以上,不包括本人所在学校)连续走教一个完整的学年,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帮助走教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业务。

在轮岗方面,该县从本县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和2012、2013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筛选61名到支教教师的位置跟班学习3年。轮岗教师以教师自愿报名为基础,考核其近6年的工作业绩,以加分量化方式累计加分,按轮岗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选取,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学历和普通话等级。

通过一系列的支教走教轮岗活动,带来了教育发展新的活力,促进了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师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在本次走教支教轮岗中,天等县城关小学分别选派6个和2个教师到乡镇中小学支教、走教,有6个乡镇中小学教师到该学校轮岗。“通过组织教师走教、支教、轮岗,解决了我们学校师资紧缺问题,也促进了教师的成长。”在天等县城关小学采访中,该校副校长许继万给予走教支教轮岗制度高度评价。

支教走教轮岗,教师与受援学校教师结对共建,破解教师工作难题

乡镇中小学普遍存在教育教学方法落后、教师知识结构老化、师资紧缺、学校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如何让支教走教教师做好两校或者多校之间沟通与交流的桥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经验带到受援学校,天等县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该县在各乡镇中小学实行支教走教教师与受援学校教师结对共建,受援学校教师向支教走教教师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为农村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送去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让山里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同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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