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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纪检信访工作水平

左江日报 2017-12-06 11:10 大字

(上接第一版)

三是深入推行实名举报“三次反馈”制度。即按时间节点先后三次向举报人反馈受理情况、调查结果和答复情况、开展回访情况,促使群众息诉罢访,有效遏制了重复访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宁明县共开展实名举报三次反馈87件,占受理实名举报信访件100%。

四是建立匿名查结通报制度。采取会议、简报、五级告知公开栏等形式通报匿名信访举报调查结果。尤其是针对反映农村财务管理等热点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信访举报,采取召开农村党员干部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报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和处理的结果,让群众了解实情。今年以来,宁明县对87件匿名信访举报落实了查结通报。

五是建立基层信访信息预警预报制度。宁明县积极探索建立反映敏捷、传递迅速、信息准确的预防体系,实行“三级信访预警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疏漏的大排查网络。同时,在已有的案件线索分析机制基础上,坚持每个月召开一次信访态势分析会,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及信访案件发案规律,对信访态势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决策部署。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及前后,宁明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做好基层信访预警预报,确保宁明县无非法访、异常访、集体访的现象。

机制标杆:创新实施“一二三”信访工作模式

一池春水的激活,靠的是一石或一击!所谓“一石激起千重浪”,说的就是机制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

宁明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从严治党、服务群众”主旨,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一级代办、二级双向承诺、三级联动大接访”的“一二三”信访工作新模式。

一级代办,即纪检机关在最基层的村(社区)一级设立阳光诉求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在村级能处理的就地在村级解决,给群众一个快捷和满意的答复。在村级不能解决的提请乡(镇)信访代办员,由乡(镇)信访代办员将群众诉求带到有权办理的单位、部门咨询政策和寻求解决群众反映的诉求,并及时向群众反馈结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代办信访件96件,其中业务内信访件85件,办结78件,代办信访件办结率81.6%。

二级双向承诺,即乡级、村级信访代办员对实名的来信来访,都要分别与上访人协商签订承诺书。乡、村两级信访代办员要向上访人承诺:对当事人和反映的问题进行严格保密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如实反馈。上访人则承诺:严格依法按程序上访,不诬告和陷害他人,在承诺期内不多头访,重复访,越级访。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来访群众签订《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142份,期限内答复群众137件,答复率96.4%。宁明县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实现无重复越级信访的发生。

三级联动大接访,即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紧扣群众集中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县一级为组织举办、乡镇一级为直接承办、村(社区)屯一级为活动场所,充分利用街圩、歌坡等群众聚集的民俗节假,联席县、乡、村三级农业、林业、水利、住建、国土、司法等职能部门,不定期举办县、乡、村三级大接访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宁明县共开展“三级联动大接访”8场,接待群众1025人(次),共受理信访诉求352起,其中业务内278起。

推行“一级代办、二级双向承诺、三级联动大接访”的机制,畅通了群众诉求的渠道,极大方便群众和合理解决群众诉求,切实凝聚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正能量”,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营建了知民情达民意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宁明县纪委以硬件、制度和机制“三个建设”为抓手,夯实了纪检信访来访的根基,规范和科学地抓实抓好纪检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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