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提升群众安全感的独门秘籍 ——崇左市公安机关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纪实
2017年11月9日,在崇左市召开的2017年第四季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情况分析会上,一个好消息传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分析,2017年第三季度崇左市群众安全感达95.35%,再创全区地级市安全感新高,继续排名全区第一。
据了解,2013年以来,崇左市群众安全感排名均列全区前茅,2013年至2016年排名第一,今年前三季度也排名第一。崇左市群众安全感缘何5年稳居广西榜首?副市长、公安局长朱中卫道出了其中的秘密: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要把握好两个重要方面,一个是“群众”,另一个就是“法治”,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是法治建设的先行者和践行者,必须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善用法治方式、法治规则、法律手段来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处置案事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社会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多年来崇左市群众安全感稳居广西榜首的独门秘籍!
秘籍一:适用“宽严相济”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是司法机关惩罚犯罪,预防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指南。适当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往往取得意想不到的社会效果。
2014年7月22日晚,防城港市某区发生一起涉外特大杀人案,造成3名外籍人员死亡和2名外籍人员受伤,犯罪嫌疑人凌某明是宁明县某村人,在作案后逃回宁明县方向。由于该案死亡受伤人数多,加上是涉外案件,该案发生后,立即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先后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侦查工作,但一直未能将犯罪嫌疑人凌某明抓获归案。若不能及时将其抓获,将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和外交压力!
不能抓获凌某明,为何不争取其投案自首?朱中卫经过认真思考,决心从“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入手,经过朱中卫三入凌某明家门宣讲相关的法律政策,犯罪嫌疑人母亲被打动,并将犯罪嫌疑人凌某明送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消除了社会隐患和外交压力。此举受到时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高雄的高度肯定。
这是崇左市公安机关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督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一个典型案例。崇左市公安机关通过认真总结该案的成功经验,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一整套的合法有效的制度和章程,并在全市加以推广应用,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据统计,2013年以来,崇左市共有156名犯罪嫌疑犯人投案自首,2017年1至10月,全市共有各类逃犯213名到案,其中抓获公安部A级、B级逃犯各1名,抓获千名督捕逃犯29名,协助外省抓获逃犯55名,外市逃犯26名,投案自首32名,全市追逃绩效考评排在全区第3。
秘籍二:创新“法治思维”有效息访止纷
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往往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安全感。2017年第三季度,崇左市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为90.23%,相比2017年二季度(88.87%)上升1.36个百分点。
2014年以来,崇左市公安机关针对各类矛盾纠纷问题,坚持以法为依据,依法依规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一方面,加强对信访人员宣传教育,引导其合理合法反映诉求,既要树立依法维权意识,又要自觉遵守法律义务,做到不闹访、不非访;另一方面,探索各类问题常态、长效解的决办法,将依法维权、化解纠纷等事宜导入正常程序,纳入法治轨道,做到既能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又能依法有效化解矛盾。
为了纪念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为国牺牲的战友,每年3月26、28日,全国各地对越自卫还击战参战退伍军人及烈属都聚集到凭祥市、宁明县、龙州县、江州区等地开展清明祭扫活动,每次参与祭扫的人员均超过2万人,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些老兵在崇左的祭扫活动,成为“平安清明”维稳安保工作的难题。崇左市公安机关立足本地实际,从法律法规入手,制定出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活动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依法、文明、安全、有序”的要求,主动与“老兵”对接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理顺“老兵”代表的情绪,引导他们采取文明的方式开展活动。同时,运用国家的政策为“老兵”服务,赢得了老兵的信赖,
这只是崇左市公安机关创新“法治思维”有效息访止纷的一个缩影。市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先后成功处置了江州区某屯非法上访事件。2014年以来,崇左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地级市中唯一实现多年来进京“零非访”的地级市。
原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温卡华对崇左市连续10多年实现全国“两会”期间“六个坚决防止”和进京“零上访、零非访”的工作目标专门予以批示表扬,并要求自治区维稳办在全区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崇左维稳经验。
秘籍三: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群众感到安全不安全,跟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是否受到不法侵害有极大的关系。如何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给予违法犯罪分子狠狠的打击,让犯罪分子感到有法律的存在!”2014年,朱中卫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要善用法律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崇左的安全稳定,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7年6月,经过三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崇左市公安机关在贵港市港北区某小区成功打掉了一个冒充熟人实施电信诈骗的电白籍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手机21台,银行卡19张,破获涉及全国11个省份电信诈骗案件180多起,涉案金额将近150万。该案的成功收网,是崇左市公安机关继打击陆川籍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后,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通过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崇左市的刑事案件发案得到有效控制,严重暴力刑事案件发案是全区最少的地级市之一,侵财类案件高发多发的势头也得到有效遏制,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据统计,2017年1至10月,全市共发生刑事案件3681起,同比下降9.5%;其中,未发生爆炸、劫持、绑架等严重暴力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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