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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医保制度完善健康保障 崇左市实施***新农合倾斜政策效果显著

左江日报 2016-09-18 00:00 大字

崇左讯 从今年8月1日起,崇左市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在完成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信息调查和信息匹配核对等基础性工作后,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关于落实***新农合倾斜政策的通知》要求,通过“两个提高”全面实施***新农合倾斜政策,进一步优化全民医保制度,完善健康保障,成效显著。

一是提高贫困人口住院就医报销比例。崇左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就医报销,在政策内住院费用提高5%报销比例的政策。即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5%,定点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80%,定点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定点自治区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区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55%。截止8月31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1567人次,住院费用总额873.52万元,按实际报销比例补偿金467.26万元,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后补偿金额507.04万元,受益增加39.78万元。

二是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中国人寿保险崇左分公司与崇左市卫生和计生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崇左市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的通知》,对全市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即在新农合基本医保补偿提高5个百分点后的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次高5%,即起付线以上0—2万、2万—4万、4—6万、6万以上四个费用段,赔付比例分别调整为55%、65%、75%、85%。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所增加的经费,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自筹,不增加政府财政开支和农民群众个人负担。截止8月31日,全市获得大病保险赔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543人,赔付金额71.31万元,赔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后受益增加6.26万元。

新政策的全面实施,对减轻参合农村贫困人口经济负担的作用立马呈现,有效解决了贫困参合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使真正的贫困人口得到更多实惠。“今年我生病住院费用差不多50000元,原来得到新农合补偿37000多元和大病保险赔付1700多元,后来又按新政策给我增加了新农合补偿2800多元和大病保险赔付160多元。这样一来,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负担。感谢党和政府给我们群众送来这么好的政策,谢谢!”近日,来自宁明县寨安乡安阳村浦蒙屯患者杨某连声道谢。

今年,崇左市共有198.3157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69%,应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329792人,已经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329792人,贫困人口参合率100%。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的参合费用个人缴纳部分执行60%由各级政府财政补助(0—20公里边境地区的农村居民全额补助)政策,有效减轻了贫困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经济压力,全市大病保险覆盖了所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

(韦致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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