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家庭更和睦,社会更和谐
□李翔李金
2015年6月,宁明县人民法院被选定为自治区、崇左市第一批创新家事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该院以“家事法庭”为载体,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岗的优势,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家事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以及一套行政与司法相互衔接的家庭危机援助体系,创新总结出"138"工作模式,有效地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促进了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
“家事法庭”创建以来,该院共审结家事纠纷案件136件,其中调解结案68件,撤诉结案16件,调撤率达61.7%,家事审判工作初见成效。2015年10月9日,崇左市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在该院召开,并将该院的经验做法向全市推广。
该院坚持以“和”为审判宗旨,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和睦为原则,引导和帮助家事纠纷案件当事人修补、改善和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对切实需要分离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尽可能地促使当事人友好分手,以实现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强化家事法官诉前调解工作意识,积极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2015年下半年审结的122件家事纠纷案件,全部适用了调解前置程序,其中诉前调解成功21起,占调撤结案的25%。对宜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做到不公开审理,有效消除了当事人因担心在大众面前暴露个人隐私,而放弃使用诉讼救济渠道的顾虑。在2015年下半年审结的122件家事纠纷案件中,不公开审判108件,不公开审判率达88.52%。该院注重维护涉暴家庭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属的合法权益,实行了合理采信未成年子女证言证据规则和财产分割适当向受害者倾斜审判规则,以及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等。2015年,该院共受理2件涉及家庭暴力的民事案件,其中适用倾斜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利益原则进行审判1件。
该院强化诉讼释明制度、依职权调查制度、心理咨询服务、联动协调机制、民意吸纳制度、司法关怀延伸、调解方法创新、宣传引导等八项措施。一是法官在诉讼活动中及时向当事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释明,弥补当事人在诉讼能力上的不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风险。二是法官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取证,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将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和不愿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纳入法院依受害人申请调查取证的范围,促进案件公正审判。2015年,该院依职权对21件家事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三是建立家事审判心理疏导室,组织心理疏导员对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妇女、老人、儿童进行“创可贴”式心理辅导,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进行行为矫正,防止负面情绪延续和恶化。2015年,该院对2起涉暴婚姻案件、15起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创可贴”式心理辅导。四是协调公安、妇联、司法、检察、民政、团委、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团体、基层组织,深入推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五是聘请当地村干、德高望重的村民为人民陪审员,并把农村的风俗习惯运用到审判工作中,争取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家事矛盾纠纷的化解率。六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有困难的家事案件当事人给予减免诉讼费。七是针对个案制作庭前调解“感情经历”记录片,制作“爱的誓言”、“赡(抚)养承诺”等书面协议,让双方签名保证,缓和对立情绪,提高矛盾化解成效。八是收集编制反家暴等涉及家事纠纷的调解视频,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编印《宁明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办案手册》,发放到联动协作单位工作人员的手中;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机关反家暴法制课、送法进社区家庭教育报告会、送法进瑶寨及万名妇女学法倡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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