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现实意义
□黎勇沨
自2009年开始,全国分批深入推行乡镇卫生院医疗体制改革,经过几年的深度破冰推进,逐步夯实了乡镇卫生院医疗体制改革基础,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了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加上近年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得到逐步深化,合理定位了乡镇卫生院的功能,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技术水平,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了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乡村卫生公共管理一体化等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发挥了中医药在乡镇卫生院诊疗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有效地缓解了当地广大农村人口就医难的问题。
一、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及取得效果
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目标,到2016年全国3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的目标。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后,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新的运行机制,大大地激发了乡镇卫生院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改进了服务流程和服务态度,让群众充分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改造乡镇卫生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供给能力。2011年以来,国家、自治区配套支持资金,进一步改善了边境地区乡镇卫生院的设施建设,大大地改善了群众就医环境。如宁明县先后投资2659万元,支持建设13个乡镇、2个农场的卫生院,完善15栋业务楼标准化建设。使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扩增7645平方米;支持380万元建好8个乡镇卫生院的污水、垃圾、配电配套设施等,使这些乡镇卫生院的污水得到安全有效排放,有害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支持494万元建设13栋卫生院周转宿舍,面积扩增2730平方米,有效地解决了这些卫生院医务人员的用房紧张问题。政府投入681万资金,集中采购这些卫生院所需的500mAX光机、心电图机、B超仪、血分析仪、尿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大型医疗设备,旧的医疗设备得到更新。
(二)城市医院对口技术支援乡镇卫生院,技术力量得到提升。从2011年开始,各地先后分批开展了城市医院对口技术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县以下乡镇卫生院将逐步得到自治区、市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对口技术支援。如宁明县分别得到广西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西壮医医院、崇左市妇幼保健院等对口技术支援,专家轮流分段驻院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医疗帮教与技术支持工作。同时,选派乡镇卫技人员轮流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跟班学习培训,实现了基层医疗技术人员全员培训上岗,大大地提高了基层农村医护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实用操作技能,使乡镇卫生院医生掌握常见疾病的诊疗方法和急危重病(症)的早期识别及其初步处理,诊疗技术大大提高。
(三)创新人事改革,推进“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机制。实施医改后,进一步改善了基层卫生院用人机制,县级均按乡镇辖区服务人口1.2‰核定卫生院编制,编制总量比原来增幅30%。我区采取了“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办法,对乡镇卫生院缺编增加的用人制度,采取独立专业卫生知识考试,会同人社部门面试、考察等方式进行招聘,及时解决了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也更加容易招聘到基层卫生院所急需的专业人才,实行财政供养,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巩固完善了运行新机制。
(四)废止“以药养医”,惠民政策明显。全面推行的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得到正常运行。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招标采购,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约600种,还采用了基药集中厂家采购配送制度,进一步补充卫生院基药紧缺状况,让乡镇卫生院的门急诊就诊费用、住院人均费用得到明显改观。最让农民患者受益的是每次门诊只交1.5元就能看病,取消了药物加成,群众直接受益,更多参合农民患者看得起病,住得了院。如2013年,宁明县15个乡镇(农场)卫生院的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同比有所下降。其中:门急诊次均费用为49.06元,比2010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同期的门急诊次均费用56.36元下降7.3元,下降了12.9%,乡镇卫生院住院人均费用为601.2元,比2010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同期的住院人均费用747.7元下降了146.5元,下降了19.59%。
(五)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惠及全民。开展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主等11项公共卫生工作,乡镇卫生院已掌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85.63%,普及覆盖健康教育服务面,预防接种服务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7.93%以上,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院住院病人少,门诊病人逐步增多。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度后,陆续调整住院起步线,广西乡镇卫生院从住院的起步线35元、50元、100元、250元等不同变化,使很多参合农民患者对卫生院住院治疗有看法,对贯彻政策文件认识不透,要么采取门诊治疗,要么个体治疗,确需达到住院条件的也要到县以上医院诊疗或去个体诊所处理,不愿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留医。
(二)技术力量薄弱,工资待遇差,留不住人才。改革后,基层乡镇卫生院虽然增加编制,在岗在编技术人员也逐年上升,满足岗位工作需求,但保障机制、用人机制、运行机制等政策到位不佳。实行绩效工资以来,虽然乡镇医务人员的工资都有了普遍提高,“过渡人员”和在职人员待遇差别已经不大,但对绩效工资中奖励部分“托低不限高”政策无法执行,实行药品零差价后,卫生院靠的是新农合补贴,基本是没有收入了,乡镇卫生院的日常开支困难,电话费、网络费、水电费支付困难,连基本的夜班、手术站台、节假日加班、急诊抢救加班等费用都无力支付,也没有依据支付,加上医疗卫生有其特殊性,打针输液、做手术需承担医疗风险,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医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严重制约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导致乡镇卫生院人员不愿接收病人,时有推诿或推转医院救治等现象发生。同时,自治区出台乡镇卫生院“定编、定岗、不定人”政策还存在差别,养老金缴纳方式不同步执行,每年都有辞职现象,卫生院技术人员流失很多,有的“过渡人员”不愿意呆在基层,如5年来,宁明县平均每年有10名乡镇卫生院的在编人员辞职,另谋出路。
(三)地方农村卫生配套经费不足。国家、自治区虽然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了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但有些地方财政经济基础薄弱、困难,无法解决配套补助资金。如宁明县2011—2014年得到自治区利用本级投资资金2608万元补助边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但财政配套的设计、报建、报监等前期费用都难得以解决。
三、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对策和建议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枢纽和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农村卫生服务的指导中心,是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环节。按照“坚持一条主线、围绕两项职能、抓好三个落实、贯彻四项要求,达到一个满意”的要求,积极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
(一)挖掘医疗技术人才,加大全员培养。除国家层面上,每年定向农村订单培养医学类人才项目外,各地从基层医疗机构层面上,加大对医疗技术人才的深造和培养力度,建立完善的医疗人才队伍全员培养机制,有计划分批向高一级医疗机构专业对口进修,每一年轮转一次,提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完善绩效考核,调动积极因素。乡镇卫生院自主决定考核和奖励办法,出台一系列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考评办案,充分调动业务骨干工作。地方财政要解决落实绩效30%奖励性绩效工资,杜绝从卫生院的医疗收入支出。30%奖励性绩效工资里,避免包含核算医务人员的夜班费及加班费,按一定比例发放职工节假日、抢救病人的加班费、站台费、夜班补足费等,提高职工的积极性。考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能、勤、绩为尺度,进行综合考评,排出名次,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医患沟通,严肃行风建设。乡镇卫生院做好处理医患的处理,务必重视人文文化,提高沟通技巧,畅通沟通渠道,通过设立群众信箱、投诉电话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安排专人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反馈。加强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切实整治乱开药、多开药、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行为,纠正“吃、拿、卡、要、推”等不良行风,切实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认真践行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和行为规范,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四)启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推动便民、为民、利民服务。乡镇卫生院居于县级和村级的中枢地位,以乡镇卫生院带动村卫生所发展的联动模式,更加优越、方便提供农村居民就医看病服务。最终达到让农村居民有病放心进卫生院疗治,成为辖区“病有所医”的真正场所,真正逐步实现了“小病进诊所,中病不出镇,大病进医院”的就医便民模式。
(作者:宁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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