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攥紧拳头 高擎利剑 全面发力

左江日报 2015-10-10 03:13 大字

近段时间以来,宁明县纪检监察部门频频亮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9月2日,宁明县纪委对今年以来查处的县人民医院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通报;9月9日,宁明县将2015年以来查办的北江乡法奎村党总支部原书记受贿案等1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件进行通报……通过这种方式,宁明县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今年5月起,宁明县推行统一联组“三集中”管理模式,即集中办公、集中管理、集中开展工作,划分6个纪检工作联组,主动聚焦主责主业,适应工作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统一集中工作力避单兵作战

“我们的工作模式从过去分散开展到现在统一集中管理,扭转了以往各单位部门纪检机构单兵作战、工作开展难的局面。”宁明县一位纪检干部坦言,现在实施的这种管理模式比以前更好开展工作,效率高,效果明显。

宁明县创新推行的纪检监察干部联组“三集中”管理模式,即集中管理,在不改变管理体制、职责的前提下,按照整合工作力量、优化监督职能、提高工作成效的总体要求,将全县13个乡(镇)、3个农场和29个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联组统一管理;集中办公,所有联组统一集中办公地点,由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负责考勤;集中行动,各联组根据所赋予的职责,相对独立地组织开展工作,联组负责组织本组成员进行统一行动。

宁明县将纪检监察干部划分成了6个纪检联组,即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财务审查、案件查办、电视问政、“三公”经费管理、信访核查等工作联组。每个纪检联组由5至6名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联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直接对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这种联组工作统一管理机制,既有效整合了我们的工作力量,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上的沟通和交流,促进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同时,也让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的人员得到快速学习和提高的机会。”宁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定颖介绍说。

截至目前,宁明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2次,责令限期整改事项60余项,集体约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16人,发现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4件,实名通报批评9个单位和34名干部职工,发现公车私用问题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在办案上发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今年7月1日,宁明县纪委对县扶贫办原主任李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此前联组办案时,根据有关线索,办案人员顺藤摸瓜,发现李某某于2012年至2013年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致使本单位违规发放扶贫资金79.08万元,违规支付扶贫道路项目资金18.96万元。

自推行统一联组“三集中”管理模式以来,宁明县坚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无禁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工作联组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排查线索,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从中捕捉案件线索进行专项治理;围绕信访举报工作排查线索,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为突破口,在开展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活动中发现线索;围绕专项检查排查线索,今年共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城乡低保、学校饭堂、民生资金管理等专项检查5次,从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16条,立案查处8人;围绕正在查办的案件排查线索,注重分析相关证据、材料,扩大案源,挖出“案中案”。

据统计,今年1至8月,宁明县初核案件线索50件,转立案46件,同比增长48.3%,结案36件,澄清诬告错告案件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移送司法4件4人,查办科级干部13人;县纪检监察机关自办案件31件,占办案总数67.4%;立案查处涉农案件10件,占案件总数21.7%,涉案金额28万元。

与此同时,工作联组还通过查处惠民资金领域案,及时清退赃款,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今年7月22日,在北江乡文化广场,45户农民在宁明县纪委举行的退赃大会上领到了清退款项,共计10.25万元。其中桐棉镇板岸村板岸屯黄立勇拿回清退款9000元,是清退款最多的一户。这是宁明县查处惠民资金领域案件,并将资金及时交到农民群众手中的一个缩影。(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宁明县以联组工作为平台,组织财务审查组严格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全覆盖清查,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截至8月底,全县完成13个乡镇、3个农场和52个县直单位财务的审查,发现问题28个,其中已完成整改21个,正在整改7个。据统计,1至8月,全县"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25.36%,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38.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比下降16.35%。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诉求

"我们反映的问题,领导当场答应尽快予以答复,我们非常高兴。"7月9日,在宁明县那堪镇开展的市、县、镇三级纪委书记公开大接访活动中,那堪镇那吝村那域屯50岁的村民梁积海激动地说。

当天共接待来访群众65批117人次,受理信访问题86件,当场答复12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74件。接访事项涉及农村危房改造、民政低保、林业林改、农机补贴、山地纠纷、异地安置、计生、水利等19类内容。那堪镇垌中村平旭屯钟华生要求钟茂金赔偿被其砍伐的30多棵果树款,经公开大接访活动纪检干部转那堪镇政府调解,目前双方已和解达成赔偿协议。据统计,1至8月,宁明县开展联合公开接访7次、定期接访16人(次)、带案下访18人(次),解决问题50件。

今年以来,宁明县信访核查联组8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立足维护群众利益,畅通信访渠道,解决群众诉求。不仅组织开展公开接访、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重点约访、驻村夜访等"五访"活动,开设"信访直通车",而且还推行实名举报"三次反馈"制度,即3天内将受理情况向举报人第一次反馈,10天内将调查结果和答复情况向举报人第二次反馈,20天内将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整改落实、息诉罢访等情况向举报人第三次反馈。由于"三次反馈"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欢迎。2014年以来,宁明县城中镇北丈村第三、第四组村民多次上访,反映县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征用村里的土地时,镇、村两级干部贪污村民征地补偿款的问题。今年7月县纪委信访人员主动带案下访,调查组在第三次回访时,举报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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