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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渊法庭发“诉讼短信”提醒当事人参加诉讼

左江日报 2015-07-02 04:10 大字

宁明讯 “卢某您好,宁明县人民法院海渊法庭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0时,在海渊法庭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卢某诉被告廖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庭在立案时已经送达开庭传票给您,确定开庭时间,本庭现在编写短信再次通知您开庭的具体时间,希望您到时准时出庭参加诉讼。”这是宁明县人民法院海渊法庭罗法官近日编写的手机短信,温馨提醒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卢某出庭参加诉讼。

海渊法庭严格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立案的规定,在立案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诉讼引导工作,该庭干警及时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案件材料给当事人,明确告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鉴于部分当事人工作繁忙,容易忘记开庭时间的实际情况,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今年以来,海渊法庭主办法官在开庭审理案件的前几天,主动编写开庭短信发送给当事人,温馨提醒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

编写开庭短信,提醒当事人参加诉讼,此举架起法官与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增进了当事人与法官的交流和互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罗扬云黄宝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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