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宁明法院:送达拍照留证据

左江日报 2015-06-27 04:12 大字

宁明讯 近日,宁明县人民法院闭天平等2位法官在登门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案件材料给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温某时,由于温某拒绝签收案件材料,法官便采取拍照送达、留证据的方式,将执行通知书等案件材料送达给温某。

为了保证送达程序合法,送达案件材料的法官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把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案件材料留在温某家客厅的桌子上,通过拍照的方式,记录了送达过程,并将照片打印留作证据存档备案。

结合部分当事人不理解法院工作,拒绝签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等案件材料的实际情况,宁明法院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采取拍照送达、提取证据的方式,将案件材料送达给当事人,提高了送达法律文书的工作效率,解决当事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难题。(罗扬云)

新闻推荐

我局于年在宁明县明江镇路段附近依法查获两辆小型

我局于2015年7月4日在宁明县明江镇路段附近,依法查获两辆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为:桂FBE198、桂A3A405,车上分别装载有冻品牛肉、牛杂一批。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

宁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宁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