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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他人吃喝玩乐 三名儿童两次行窃

南宁晚报 2015-06-13 04: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叶祯 通讯员 蔡铮)3名10—11岁的留守儿童,因为羡慕别人有钱上网和吃烧烤,就偷了网吧和饭店的钱,结果第二次得手的钱还没花完,因在现场留下几个小脚印被警方抓获。如何教育留守儿童,成了边远农村比较棘手和值得重视的问题。

6月3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崇左宁明县桐棉边防派出所接到辖区“尝不忘”饭店老板黄某报警称,当天中午存放营业款的盒子被人盗走,损失人民币400余元。民警到现场调查,在排除饭店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后,发现柜台周边几个可疑的小脚印,并在柜台内部提取了1枚残缺不齐的掌纹和数枚完整的指纹。经技术人员鉴定可疑小脚印、掌纹和指纹系未成年人所留。民警初步判定,该案系未成年人所为。正当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时,10日中午,“尝不忘”饭店又被盗走现金600余元。

专案组发现连续发生的两起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法极其相似,初步判断这两起案件系同一伙未成年人作案,专案组果断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很快锁定了3名年龄在10岁左右的男性犯罪嫌疑人。

11日凌晨4时许,民警在桐棉街某网吧内将正在上网打游戏的3名可疑未成年人抓获,并立即通知他们的法定监护人到派出所协助案件侦破工作。

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和参与下,3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询问,民警得知3名嫌疑人均为在校生:黄某(11岁)、赵某(10岁)、农某(10岁),3人的父母均在外地打工,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平时基本没什么零用钱,看见别的同学经常上网吧玩游戏,到大排档吃烧烤,3人的心理慢慢发生了变化。

好几次,3人看见学校附近的“尝不忘”饭店老板将营业款直接放置在饭店门口没有上锁的柜台时,遂起了歹心。于是,3人进行分工:由黄某、赵某负责在饭店外“把风”,农某实施盗窃,第一次盗得400余元,3人欣喜若狂,都用于上网和吃喝等挥霍一空。没过几天,3人以同样的方式从“尝不忘”饭店盗得现金600余元,这次钱没花完就落入法网。

目前,桐棉边防派出所已追回部分被盗现金,其他损失由3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赔偿。由于黄某、赵某、农某等人都是未成年人,未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办案民警对其训诫教育后,交由其监护人加强监管教育。

民警提醒

据桐棉边防派出所教导员覃锋透露,近年来,犯罪低龄化比例呈上升趋势。家长、社会、学校应形成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相关职能部门应密切配合,清除社会环境污染,特别是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垃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千万别让他们误入歧途,届时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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