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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左江日报 2014-12-11 06:16 大字

近日,自治区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十五批自治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宁明县工商局光荣登榜。

近年来,宁明县工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造性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创新业绩。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素质

该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始终把抓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文明创建的首位,坚持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实干”的领导班子等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使局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该局把提高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根本任务,加强队伍素质教育,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每年年初,根据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三是强化学历教育,干部职工学历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目标之一,积极鼓励干部职工提高学历水平,全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达到80%以上。四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文明干部、文明办公、文明家庭、文明执法”活动,使全局上下形成了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良好风气。

该局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风清气正。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干部职工中做好表率;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通本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互通视频系统,使全县6个工商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与县局机关3个服务窗口实现视频互通,促进工商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工商队伍廉洁清正。履行工商职能,构建和谐社会该局积极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3年,建立完善了全市第一个县级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平台系统,得到自治区工商局的充分肯定。通过12315“五进”网络平台,努力做到消费纠纷解决“不出店门”,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投入资金8万元,为城中工商所购置了2台电动巡逻车,用于加强市场巡查和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效率。

该局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提高服务质量。在登记注册、12315消费者申投诉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许可办事窗口切实推行首问负责制、预约服务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等工作制度,推行温情服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该局还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将创建活动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推进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传销、合同格式条款、无照经营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经济案件。(下转第八版)

(上接第一版)丰富活动载体,促进文明创建

该局加强工商文化建设为载体,将文明创建与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该局在基层工商所建立工商文化活动室,集中展示本局干部职工的书法、摄影、绘画、手工艺等作品;2007年至今,每年元旦期间都坚持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比赛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情操。

该局还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等社会公益活动:近年来,先后为那堪乡那钱小学、四寨小学捐款8000余元,捐献棉被、大米等生活用品一批,用于改善学校教学环境和困难学生生活;2010年,组织动员干部职工、个私业主向旱区群众捐钱、捐物献爱心,共筹集捐款16000元。2013年投入资金1.5万元,为北斗村修建了一条长40米、宽4米的屯级水泥路;2014年1月,投入资金3万元为那堪乡四寨村修建篮球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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