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法官柔情解纠纷痴情“女婿”索回彩礼钱

左江日报 2020-06-25 12:19 大字

□农小兰

“法官判给多少,我就给多少。”被告黄某说道。“不用不用,给我3万元就行,剩余的一万多元我不要了。”原告余某笑着说道。这一幕发生在6月7日上午,龙州县人民法院大厅里,桌上放着被告交来的3万元。原本应该针锋相对的原告被告两人,竟一团和气地在互相推辞,还有说有笑,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这是两个差点成为一家人的“女婿”和“岳母”。“女婿”余某是江西人,2018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了龙州县女孩李某(“岳母”黄某女儿),两人随即恋爱,走在一起。8月中旬,李某与母亲黄某一起到江西余某家中商量婚事,双方谈定后,余某将彩礼钱68800元打到了黄某的银行卡上。随后,李某留在了江西,与余某一起同居生活。

然而,在同居的日子里,李某发现与余某的家人相处不太好,且因为南北方差距大,生活习惯、饮食方面也不太适应。2019年4月,李某找了个借口,离开了余某家回到了龙州县,之后再也没去过江西。余某追着李某,来到了龙州县,在“岳母”家与李某生活了一个月,因双方就结婚这件事还是无法达成共识,产生了矛盾。2019年9月,双方不再来往。

余某的家人称:既然不同意结婚,就把68800元的彩礼钱全数退还,而“岳母”只愿意退还3万元。

余某对李某还有感情,能理解李某在江西家中过得并不愉快,即使不要彩礼钱都行。然而余某也是个孝顺儿子,家人要女方全数退还,他只能照办,而“岳母”只愿意给3万元。双方谈不拢让余某左右为难。为了让自己家人安心,人生地不熟的余某让“岳母”黄某载着他来到了龙州县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当着“岳母”的面提交了起诉书。

法官接到了这一起特殊的案件,于是打电话进行调解。然而,无论怎么调解,双方都无法达成共识。奇怪的是,原被告没有横眉冷对,只是对返还彩礼钱的具体数目存在分歧,调解过程中气氛融洽,开庭审理时也是一团和气。

后来,余某终于袒露心声:他之所以一直不同意调解,就是想让法官组织开庭审理,然后能借机见女方一面,然而女方全程都没出现。经法官了解,女方并非无情,而是不想在这种严肃对峙的场合和男方站在对立面。

“既然你们双方都还有感情,你就再努力,来龙州生活也行啊,我们龙州也很好的。”法官不忍心看着两个有情人就此断了联系,于是站在“岳母”黄某和女方的角度劝说余某。

“嗯嗯,我会努力的,我也准备去广东打工了。我会好好工作,也会努力把她(李某)追回来的。”余某一边签着字一边笑着说道。

调解之后,因为作为外地人的余某在龙州打车不方便,同时“岳母”黄某看到“女婿”拿着3万元也不安全,于是便骑电动车载着“女婿”余某离开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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