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检察院:助力农民工返乡创业
扶绥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公布《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等文件,明确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为各地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扶绥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努力服务和保障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促进民生改善及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
“遇庭设点”,进行民事诉讼案件检查监督的检察业务宣传。该院通过与法院达成共识,由法院在每次庭审前将《民事诉讼检查监督告知书》发放给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等民事诉讼当事人,并在检察院制作的送达回证上填写好当事人的住址、诉讼身份、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反馈给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以便掌握返乡创业农民工民事诉讼案件信息,获取返乡创业农民工相关民事诉讼监督案源,为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务做相应准备。
“见窗设点”,让返乡创业农民工深入了解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及职能。该院在政府部门的服务窗口及律师事务所显著位置设点放置检查监督相关宣传资料,详细介绍检察院的基本业务和履行的职能,方便有相关业务需求的返乡农民工把握检察工作及职能的内容,让他们认识到检察院是需要法律服务帮助时有效的救济手段。
“联媒设点”,以返乡创业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检察工作宣传。该院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三微一网”等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使返乡创业农民工了解检察工作的目的、范围、意义和措施等,努力促进检察工作的内容变成为常识,潜移默化地深植返乡农民工的心中,营造浓厚的法律监督保护氛围。
“逢节设点”,现场提供法律咨询。该院每年在“3·15消费者权益日”“三八维权周”“12·4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民行检察宣传月”和“维稳宣传月”等节日和活动中,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各项法律咨询,解读创业相关法律法规,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开展创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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