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财政局: 积极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经费保障
扶绥讯自司法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扶绥县财政局在扶绥县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经费保障,有效确保了该县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在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司法改革经费。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该县将“两院”司法改革工作经费列入一般项目性开支,从“两院”公用保障经费中调配列支,优先保障。近年来,该县累计划拨“两院”公用保障经费554万元,其中,划拨扶绥县法院287万元,划拨扶绥县检察院267万元。
加大投入,提高司法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2016年12月起,该县逐步提高扶绥县“两院”入额法官、检察官工资待遇,并于2017年7月底完成对增资部分工资补发。为推动该项工作开展,该县财政局积极与该县检察院、法院以及人社部门相互协调配合,核实名单、筹措资金,提前10天完成增资补发审核划拨工作。此次增资补发工作涉及扶绥县员额内检察官、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及行政人员共计112人,累计补发工资86.35万元。
强化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局对司法体制改革经费支出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按照工作用途进行列支和核算,统筹拨付各项资金,对已拨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该局还狠抓本级政法预算经费的落实与监管,加强与该县法院、检察院沟通,确保将经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联系,争取在全区政法转移支付经费分配上给予倾斜,保障司法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劳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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