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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因买卖起纠纷 法院调解挽回亲情

左江日报 2016-12-31 00:00 大字

大新讯 “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大中午为我们两叔侄进行纠纷调解,化解了我们的积怨,挽回了我们的亲情。”月日,原告梁某燕紧紧握着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出了这番话。

原告梁某燕与被告梁某东是叔侄关系,双方的矛盾还要从年说起。年3月梁某东在家里建起了养猪场,虽说规模不大,但每日的支出不小,为了保证生猪的生长,便向其叔梁某燕开办的饲料店赊购饲料喂养。因梁某东未能及时支付饲料款,梁某燕又多次催促未果,叔侄两人便产生了矛盾,最终两人对簿公堂。今年月日,雷平法庭受理该起买卖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饲料款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针对双方当事人系叔侄关系,并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于立案次日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办案法官巧妙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有针对性地做疏导、调解工作。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阐明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阐明买卖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讲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从尊重长辈、理解晚辈的角度出发,原告梁某燕是被告梁某东的二叔,被告久拖欠款确实造成了原告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于法于情于理都应尽早支付;梁某燕作为长辈也应对晚辈给予一定的信任,相信晚辈是信守承诺的人,多给予晚辈些宽容和理解。

当天下午1点分,在主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与当面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耐心调解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梁某东当庭支付梁某燕饲料款元。至此,曾经势不两立的叔侄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手紧握,重续亲情。(叶发强 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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