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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平安池州打造幸福之城——池州市2017年度综治法治建设综述

池州日报 2017-12-18 01:00 大字

□ 记者 邓柱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平安池州、法治池州建设,是着眼于“三优”池州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全民信法尊法守法,则是建设幸福池州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池州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池州、法治池州工作目标,不断健全完善法治综治领导责任制,扎实推进平安法治池州建设重点措施落实,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没有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个人极端事件;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度均连续稳居全省前列……6月14日至16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来池调研,对池州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从立法执法到日常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民生,法律的作用日益凸显,法治的力量愈发强大。我们不仅感受到了法治带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更感受到了法治对于全面推进改革的助力和保障。

全面落实法治综治领导责任制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党委党组会、政府常务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务工作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央和省综治、法治领导责任制规定,将法治综治的责任意识植根在每一个干部心中,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十三五”时期法治池州建设实施纲要》池州市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平安法治建设,多次率队调研、督查指导政法综治法治工作,通过会前学法、带案下访、以案释法等方式带头讲好法治课,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市县乡村逐级传导压实综治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层层签订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以“一把手”的率先垂范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通的综治责任体系。

坚持奖惩结合,贯彻“赏罚分明”。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3个综治工作先进县、51个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命名49个平安乡镇(街道)。28名干部换届考察或提拔,24个集体、34名个人评先表彰,8个县(区)、67个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6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225名第四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征求了市综治部门意见。全市2个乡镇(街道)被重点管理,5个地方和单位被一票否决,7个乡镇(街道)被摘掉“平安帽子”,4个部门因在省综治工作考核中处于后进而被通报督办。

着力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水平

今年,池州市制定出台了《中共池州市委关于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池州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等文件,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将《党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进修等班次,加大党内法规制度培训覆盖力度。完成《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审议立法计划和《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2件调研论证类立法计划。建立了专职人员和兼职法律顾问、立法专家顾问、 (下转A3版)

(上接A1版)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同组成的立法工作队伍,确保地方立法活动的顺利开展。

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创新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新模式,在九华山风景区特定“法域”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省内属首例。建立了升金湖联合执法工作新机制,实现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两级“四大班子”聘请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57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广覆盖。今年以来,市政府调解妥处行政复议9件,审结7起,行政应诉6件,各行政机关按规定程序出庭应诉率达100%。

全力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救助困难信访群众155人次,提供救助资金60余万元。今年以来,全市执结各类案件3194件,结案标的额13.16亿元;没有发生违反“三个规定”插手、过问案件现象。

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多部优秀作品在第二届“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作品征集大赛中荣获奖项。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93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02.9%。

深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池州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867个、调解人员5801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8个、人民调解员280名,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6289件,调处成功16137件,99%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化解,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对45件重大事项开展稳定风险评估,顺利处置主城区多处问题楼盘。全市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成功调解纠纷97件,涉案金额800余万元。试点建立仲裁方式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机制,仲裁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50余起。建立皖赣边界纠纷联合调解组织,打造省际“平安边界”走廊。石台县设立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九华山风景区设立旅游纠纷巡回法庭受到上级肯定。市信访评议团第三方参与信访问题化解、东至县检察院“温暖控申”成为矛盾纠纷化解品牌。

强化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驾驭社会治安能力。天网一期已经建成,二期施工接近尾声,天网三期全域视频和雪亮工程建设正在规划,大力向农村地区推广,逐步实现视频监控“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截至目前,全市已建高清视频探头3000个、人脸识别探头200个、新建卡口80处、城市高空监控10处、配备无人机2台,建立“警民联调室”60个、3名民警被评为全省优秀包村民警、2例工作法被评为“全省十佳包村联系优秀工作法”、1例包村案例被评为“全省包村联系工作经典案例”。危爆物品“零流失、零被盗、零炸响”。安排3个事业编制,建立物流监管中心,寄递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实名制、X光机安检等三个100%基本实现。1—11月,全市八大类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43.52%,没有发生爆炸、劫持、绑架犯罪;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32%,没有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平安建设根基。安排207万预算资金,建设市级综治中心。所辖4个县(区)56个乡镇(街道)、681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在原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的基础上进行达标提档。目前,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综治中心基本完成升级,青阳县综治中心正在搬迁。56个乡镇(街道)建成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基本实现基层综治工作“一个体系领导、一个中心统揽、一个场所服务、一套机制运行、一个整体运作”。681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全覆盖,标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完成数据中心建设,汇集数据381类8329万条;完成权力运行平台、社会治理平台、12345呼叫平台建设,已实现主城区“一网清”平台2.5D地图全覆盖,完成35个社区网格内“人、房、事、物、情、组织”信息的采集、更新、上报。依托市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综治9+X系统建设,增加消防网格化、非法集资监测预警等两个模块,努力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和网格。完成5个县(区)综治视联网建设,省、市、县三级实现互联互通。依托“互联网+”,研发“平安盾”手机APP,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变“上门采”为“坐下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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