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敬!夫妻俩受托抚养弃儿14年
14年前的春天,临泉县的一对夫妇受人之托抚养了一名弃儿。为了给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妻子远离故土,前往石台县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
故事的主人翁是“父亲”常奉忱和“母亲”李玉芹,他们的“女儿”叫丁店生。
11月27日,笔者赶到了他们位于临泉的出租屋。大家坐下后,常奉忱讲起了那段往事。丁店生的身世要从1996年的春天说起。那一年,在石台县仁里镇缘溪村,尚在襁褓之中的丁店生被亲生父母遗弃。当地一位好心的丁奶奶看到她可怜,便将她领回家抚养。
而丁店生与常奉忱夫妇结缘,是在2002年春天。那一年,小店生已经6岁了。丁奶奶的身体每况愈下,小店生成了她心头最大的牵挂。也从那时起,丁奶奶和家人开始寻找可靠的人收养小店生。常奉忱与丁奶奶的女儿正好是校友。
“他们找到了我,我不忍心拒绝。 ”常奉忱说,由于各种原因,附近的人以及丁奶奶的儿女们都无法收养小店生,他是大家最后的希望。
常奉忱决定要将小店生抚养成人。说起抚养孩子的经历,今年64岁的常奉忱眼里含着泪水,“这些年都是妻子照料,太难为她了。 ”而妻子从来都没有说过一句累,叫过一声苦。
据常奉忱介绍,那时,小店生已经习惯了当地的生活。出于对孩子的考虑,他们夫妻二人决定在石台县抚养小店生。
当时,常奉忱是一名民办教师,微薄的工资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而且小儿子尚未成家,他无法前往石台照料小店生。担子自然落到了李玉芹的身上。
李玉芹因小时候患眼疾,家里穷没钱医治,导致眼睛弱视,看东西都是模糊一片,没有劳动能力。然而,她却要照料一个年幼的孩子,难度可想而知。小店生自幼身体较弱,每当生病时,李玉芹都是一个人将孩子背到医院。
而经济上,常奉忱的汇款成了母女俩唯一的经济来源。常奉忱说,他每月可以拿到1200元工资,会寄过去七八百元。
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店生也一天天长大,并在当地上了学。
2008年,小店生到石台县城上初中,因路途遥远而住校,家中只留下李玉芹一个人。虽然已经搬到石台数年,但李玉芹一直没有习惯当地的生活。因为长期承受精神压力,她最终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好在治疗取得了成果,妻子的病情稳定了。
2011年,常奉忱从临泉实验中学退休,也搬到了石台县居住,日子稍稍缓和。可2015年,常奉忱患上了心脏病,躺了半个多月才能下地行走。如今,一家人不得不再次搬回临泉,方便常奉忱接受治疗。
如今,丁店生考上了安徽一所本科学校。丁店生告诉笔者,虽然她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但这并不影响她与养父母的感情。 “毕业后,我会报答养育之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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