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秋开始将获膳食补助
本报讯(记者钟斌)为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从今年秋季开始,石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将获4元膳食补助,学生每年在校就餐天数按200天计算。
据悉,补助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区)按照政策承担,其中,省级与石台县按照4:6分担,中央财政将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在下一年度予以奖补。并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县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供餐方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辅之以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建有学生食堂的学校原则上应全部实行食堂供餐。实行食堂供餐方式的学校,在学校就餐学生享受膳食补助资金,不在学校就餐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以现金或其它实物方式发放给学生和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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