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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钱”谈不拢 路通心难通“村村通”征地款支付成难题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2-10-30 11:54 大字

一段“村村通”公路完工两年后,村民却向有关部门反映,修路时占用的山场,没给他们补偿。镇党委书记答复说,修建“村村通”公路,上级拨付的资金不包括土地补偿款,土地问题应由村里解决,镇里也没钱补偿给村民。

乍一看,村民有理,书记也有理,那问题该如何解决?细究之下,该问题其实折射出修建 “村村通”的困境——“地”钱该如何解决?

10月15日,石台县仙寓镇莲花村农民陈新和告诉记者,他们村前年完成了一段“村村通”公路的修建,该路占去了他家近700米长、7米宽的山场,至今政府没给任何补偿。他多次找到有关部门,可问题就是得不到解决。

记者联系了仙寓镇党委张书记,他告诉记者,“村村通”的修建,上级所拨资金只是用于修路,土地问题由村里负责解决。这条“村村通”公路原本计划修建9.4公里,后来由于占用了某村民组的山场,该组农民要求增加了0.9公里,所以不得不变为10.3公里。上级为此项工程共拨付资金167万元,但公路修好一审计却发现,整条路共用了235万元,花的钱远远超出了上级所拨付的资金。

张书记介绍说,山区修路,成本非常高,因为基本上都要开山、炸山,还要修建排水设施等,上级拨付的钱修路都不够,更不要说补偿村民的占地钱了。

至于陈新和所说的占地没有补偿问题,张书记表示,有这回事,但面积没有这么大。当时修路时陈新和也非常积极,占地他也没什么异议。后来,陈新和所在的组要求修一条通往该组的路,但镇政府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所以陈新和愤而提出补偿之事。

现在,镇里准备拿出部分资金,再从当地企业募集一部分,将陈新和他们要求的通组路修好,以平息此事。至于陈新和的损失,因为莲花村没有什么集体经济收入,拿不出资金补偿给陈新和,所以,镇里要求村里以后调整山场时给予倾斜,如果陈新和生活出现困难,可以在民政救助方面给予照顾。

一方面是修路占了陈新和的地没给补偿,另一方面,修路也是为了村民的公共利益。但话说回来,也不能因为公共利益损害了个人的利益。这里的问题就在于,如何解决“村村通”道路的占地补偿问题。

陈新和认为,农村土地现在都分包到户,很多村组根本没有机动地,而修路必然要占地,占了农民的地,村里又无地补偿给农民,这就涉及补偿的问题。在修建“村村通”时,上级部门就应该考虑到占用土地的补偿问题,而不是把土地问题推给基层组织——村委会。在农村,又有几个村委会能有经济实力,补偿农民的占地款呢?到头来,还不是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损害了少数农民的利益?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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