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平安创建普法围绕和谐稳定工作——石台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石台”创建纪实
[摘要]石台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石台”创建纪实
□孙小平徐丽玲明余/文何秀芳/图
春回大地,万物更新。四月的石台,满目苍翠、生机盎然,走在石台县城或乡村,处处感受到的是一种崭新的气息。市民们茶余饭后散步跳舞、运动健身,自娱自乐;村民们闲暇之余观看电视、聊天下棋,悠然自得……处处呈现出一派稳定和谐、安定团结的景象。
透视“石台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平安石台”、“和谐石台”的建设离不开“法治石台”的创建。特别是2006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2008年“法治石台”创建以来,石台县立足县情,在巩固“四五”普法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依法治县步伐,在石台大地上奏响了一曲铿锵有力的和谐乐章。从2006年起,该县连年被池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07年第三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2009年在保留新一轮“全省平安县、区”命名的基础上,又荣获了“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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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抓落实 开展全民普法
2006年,石台县“五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后,县人大迅速做出“五五”普法工作决议,县委、县政府正式出台《石台县“五五”普法工作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石台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是真正的“明星阵容”,组长由县委书记担任,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宣传部长等领导任副组长,即便是“成员”也都是各个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自上而下一级抓一级的齐抓共管工作氛围很快形成。以健全机制为着力点,该县构建起县委统揽全局、人大有效监督、政府全力实施、乡镇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机制,机构高效运转、规划全面细致、制度配套完善、网络遍布城乡、考核科学严格的保障体系也同步形成。
每年,县委、县政府同各乡镇、各部门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时,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下达目标,量化措施。县四大班子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成制度,县委常委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把握正确工作方向;县人大坚持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查和评议,保证依法治县进程;县政府每年向人大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实施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协不定期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县法治办每年在“文化三下乡”活动期间、春节前外出务工农民集中返乡、茶季农村群众集市交易、“12·4”法制宣传日、冬季农闲时节等法制宣传的有利时机,都要组织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宣传、咨询、代书、播放录像、以案说法、展示现实生活中案例图像、制作电视专栏节目、发送手机信息、编印法律法规乡土教材、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编排文艺节目公开上演等形式使法律知识走乡串镇、进村入户。公、检、法、司、工商、教育、卫生、计生、国土、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抽调法律业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制宣传宣讲团,深入到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村组、农户院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社会治安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法、劳动合同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30余部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讲,每年宣讲达100余场次。
以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等“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石台还着力提升机关领导干部、未成年人群、农村广大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有效促进了全县普法依法治理进程。
全县所有中小学都制定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依法治校实施方案,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官、民警、司法助理员中选拔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口才表达能力好的骨干担任37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县综治办、司法局会同教育局定期组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律进校园”培训研讨会,就法制教育的方法、形式及措施进行交流探讨。各学校在工作中不断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充分利用道德品质课、少先队、共青团活动等思想道德教育的良好时机,给学生讲授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进乡村石台的重中之重是提高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该县以村调委会为主阵地,先培养一批基层法制宣传员、纠纷信息员和纠纷调解员,对他们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再通过他们对广大村民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近五年来,该县共培养法制宣传员600多人,基层调解员500多人,一支庞大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常年扎根在基层一线对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强劲的法制教育驱动下,广大人民群众已深刻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学法用法成为村民们的自觉行动。丁香镇龙泉村负责人为帮助周围邻居学习法律知识,在自家门口挂起“法律院落”的牌子,闲暇无事他就将周围村民召集到自家门口,在说说笑笑中给他们渗透法律法规常识。现在农民劳动之余凑到一块玩麻将、斗地主或猜拳饮酒作乐的现象少了,而三五成群聚到村图书室读书看报、学习法律知识或观看法制教育片的现象却多了,人与人之间更加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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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用结合抓提高 推进依法治理
普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依法治理。 2006年“五五”普法暨2008年“法治石台”创建以来,石台县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把普法、依法治理与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村(社区)结合起来,与企业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重点抓领导层依法治理,树立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观念。该县继续推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县法律顾问团的作用,把重大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避免法律政策上的失误。实行任职前法律考试制度,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由人大统一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才予以任命,确保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对领导述职评议,首先要考核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已形成制度,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尤其“五五”普法以来,该县城镇建设中,做好规划法规宣传,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现场公证,完善拆迁法律手续,确保拆迁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避免了不规范强拆造成的不稳定因素。
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切入点,突出抓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县政府根据社会、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依法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涉及城市文明创建、建筑市场管理、“旧城”改造、流动人口管理、环境治理等,对加强依法行政、规范行业管理、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该县积极倡导“阳光”执法工程,全县各执法部门共制作公示牌100多块,把单位职责、办案(事)程序、法律依据、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进行公示。通过“阳光”执法工程的实施,各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方面都有了新的进展,司法及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案(事),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得到明显提高,基本上做到了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较规范的执法行为,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建设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树立了较好的执法形象。
以依法治村(社区)为切入点,突出抓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帮助基层组织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以及依法治理章程,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并在全县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创建面达50%以上。石台县是个山区县,农业人口在该县人口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抓好村级依法治理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经济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中,各村委会以“四民主、二公开”为核心,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使村级依法治理做到有章可循。他们围绕增加农民收入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尊重和保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凡是村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都要交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推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加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在企业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事故为零。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水平。认真执行工会法,建立和推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户评议活动,提高了辖区内企业及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抓集中重点整治,净化社会经济环境。该县以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紧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适时开展综治组织“个十百千”工程,部署推进基础工作“四个延伸”活动,整合综治资源,强化了乡镇维稳综治办,搭建了由维稳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公安、司法、民政、武装、信访以及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协作联动的乡镇综治工作平台;规范工作职责,建立了综治、治保、民调、警务、民兵“五位一体”的村综治工作站,公安机关以此为依托,设立中心警务室或警务点,以“一警一员”模式,搭建了专群结合的村综治工作平台;合理规划布局,“零距离”延伸,在600余个村民组和偏僻自然村落设立综治瞭望哨,在19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综治工作室和警务室,在城区5个社区普遍开展夜间巡更警示防范活动。同时,扎实推进综治基础工作“九进基层”、防范邪教“十个纳入”活动,把人口管理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防范邪教、公共安全管理、法制宣传等各项基础工作落实到基层,建立流动人口中高危人群、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信息档案,以基础工作信息化推进基础工作常态化。依托载体创新,乡镇维稳综治组织统领地位得到提升,村级综治组织建设得到强化,企业、村民组等综治组织建设薄弱环节得到加强,维护稳定防线更加牢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规范。仅2009年,该县三级综治组织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1起,防范群体性事件6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7起。通过依法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努力营造出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树立了石台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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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司法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司法所作为社会纠纷预警的“消息树”,化解矛盾纠纷的“排头兵”,沟通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的“播种机”,其作用与地位越来越重要。
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得到石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该县从干部任用、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形成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钱为基层花的导向,真正让基层工作有活力、有凝聚力,让基层干警有干头、有奔头,乐意在基层、扎根在基层。目前,该县辖区内8个司法所,全部拥有100至2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规定要求设有“三室一庭”(所长室、办公室、资料室、调解庭),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了改善。
随着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彻底解决,石台县根据实践又提出了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紧抓机遇、真抓实干,推动司法所在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也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近些年来,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该县为各司法所积极配备政法装备。目前,各司法所拥有电脑2台、打印机1部、数码相机1部、传真机1部,档案柜2个,电教设备1套;8个司法所拥有警车各一辆,共有摩托车16辆,每所配有专用电话,安装有互联网。此外,2006年10月份,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财政局招标,司法局为每个司法所统一采购了办公桌椅。 2007年4月底,开通政法专网,实现“省—市—县—司法所”四级联网。 2009年4月份,全面完成“四级网”升级改造工作,全县司法所政法专网信息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县里统一制作8个司法所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标牌,名称分别为“石台县司法局××司法所”、“石台县××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悬挂在办公用房醒目位置。统一制作10项上墙制度和司法所工作记录册,刻制司法所印章,定制司法所工作人员标牌,实行挂牌上岗制度。司法所主要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及时上墙,向基层群众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2007年,该县又研究制定《基层司法所相关规章制度》,内容包括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政法装备管理、信息化应用管理等。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管理,明确工作责任。为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及时制订下发《石台县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司法所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是加强业务建设,规范司法所工作。2006年10月,该县及时研究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积极指导各司法所规范业务资料,加强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面达100%。此后,每年坚持举办业务培训4期以上,加强司法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法装备、信息应用知识的培训学习;每年年终坚持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测试活动。
2008年,结合全省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石台积极指导村(居),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所业务工作,强化司法所人员业务知识、信息应用能力的培训。2008年6月份,该县84个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部达到“六统一”规范化建设要求。 2009年,该县结合开展的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访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对象四个“进村入户”活动,探索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实现服务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的工作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司法所人员的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当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落实经费保障标准,实现司法所垂直管理。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财行〔2006〕273号)、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安徽省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等文件精神,石台县积极落实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2009年,该县司法行政工作经费按照人均1.7万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007年5月,经县编委研究,进一步明确该县设立8个司法所,为县司法局设在乡(镇)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2009年以来,该县又提拔3名副科级司法所长,落实司法所长政治待遇。至此,该县司法所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系统形成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仅2009年,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167场次,走访入户34696人次,矛盾纠纷排查368起,参与疑难纠纷化解96件,接待咨询49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2件,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建议书18份。该县七都司法所、仁里司法所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示范司法所”称号。
寒来暑往,石台城乡一切都在变。然而,不变的是石台县一届又一届领导班子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石台”创建决心。展望未来,我们相信,有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有全民普法教育肥沃土壤,石台这枝出墙的普法红杏,在皖南的普法风景线上,必将会更加润泽、亮丽、磬香。
▲石台县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动员大会。
▲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等有关领导在石台县仁里司法所检查指导工作。
▲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石台已成为一项制度。
▲法治石台创建活动现场。
▲县委书记巩加旺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带领大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县长李军在法治石台建设推进会上作动员报告。
寓教于乐的“12·4”法律宣传。
送法进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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