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多嫁骗彩礼
以结婚为幌子,骗取财物后再玩“躲猫猫”失踪。日前,青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结婚为由骗取钱财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李某通过其母亲李某某以及方某某、洪某某等人介绍,和怀宁县居民郑某某、青阳县居民胡某等4人先后相识,李某以结婚为由收取4人婚姻彩礼、介绍费共计256800元,金首饰价值8000元,随后逃之夭夭。接到被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2017年10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将李某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唐金法·
编后:
婚姻诈骗,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行为。这类犯罪手法并不高明,但仍不断有人上当,而上当的主要是农村男青年。究其原因,是这类骗子抓住男青年急于求偶的心理。眼下春节临近,也正是结婚订婚之际,在此警示读者提高警惕,避免受骗。同时也呼吁积极倡导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破除订婚结婚索要高彩礼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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