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反贪办案势头强劲
今年以来,池州市两级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市委的领导和省检察院反贪局的指导下,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围绕“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目标要求,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办案力度,1-4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8件18人,人数同比上升80%,高于全省平均数95个百分点。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14件,占77.78%,同比上升180%,高于全省平均数181个百分点;要案5人,占22.77%,要案人数接近全省要案数的1/8,同比上升400%。全市立案、要案“两个增幅”均居同期全省第一,大案增幅居全省第二,反贪办案呈现强劲态势。
一是注重提早谋划。1月初,池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反贪局长座谈会,谋划全年反贪工作,提出“大战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目标。在总结查办教育系列案件经验基础上,以深挖细查教育系统腐败案件为抓手,精心组织,先后立案查处省示范高中石台中学校长鲁某某、教导处主任张某某受贿案、池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陆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仅3月份就立案侦查反贪案件8件8人。
二是注重深挖细查。坚持抓系统、系统抓,树立“通过行贿查受贿、通过受贿挖行贿”的办案思路,强化对个案的深挖拓展,努力实现查个案挖窝案带串案的规模效应。其中,在一季度查处的13件案件中,属窝案串案有10件,占77%。如通过立案查处陆某某受贿案,又果断对承接池州学院工程量较大的包工头何某、张某某二人以涉嫌行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从而突破一批新的受贿案件线索,目前已立案查处池州学院贿赂窝案9件9人。在查办青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某某受贿案中,加大对有关重点行贿人的取证力度,又查处了贵池区里山矿产品管理站站长徐某某、青阳县石安矿产品管理站副站长朱某某涉嫌受贿窝案。
三是注重一体办案。针对侦查干警少、骨干力量缺的实际情况,池州市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排头兵”作用和组织指挥“枢纽”功能,积极发挥池州市检察院在案件线索、侦查技术、审讯力量、排除干扰上的优势,通过灵活采取自办、交办、领办、指定管辖等形式,形成全市反贪办案“一盘棋”、一体化。在办理池州学院腐败案中,先后从两级检察院抽调60余人参与办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由池州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再指定基层院办理,激发基层院参与办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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