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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有具体标准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1-12-13 12:26 大字

民情热线:

最近村里在征地拆迁,我想了解青阳县政府对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青阳县蓉城镇一读者

答:根据池州市池政〔2010〕99号文件规定,当地在集体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钢混结构楼房为1010元/平方米,普通楼房为860元/平方米,现浇平顶结构房屋为986元/平方米,立柱现浇平顶房屋为970元/平方米,砖木平房为780元/平方米,土墙平房为680元/平方米,简易棚为350元/平方米。

陆杨

高速路通行卡丢失凭上一站缴费票结算

民情热线:

我是贵报老读者,现有一事向维权周刊求助,我女儿家的货车,在宣广高速广德西收费站下高速时,司机发现高速公路通行收费卡丢失了,为此收费站要按照全程收费,高达四五千元。请维权记者帮帮我。

涡阳县丹城镇读者李某

答:本报记者为此联系了宣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费部,该部经理介绍,按照有关规定,丢卡后确实要按该路线全程公里数计费,但经过本报记者协调,该经理同意货车司机可凭在该道路上最近一站的缴费票据,如果通过时间与目前的到达时间能相吻合,则可以只按一站路程收费。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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