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颁发首份 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池州市颁发首份
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本报消息 记者纪良发报道 10月28日,记者在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近日,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江大爷面对面沟通,向他解答《民法典》中有关要求和精神,开启了绿色通道,并通过一站式服务为老人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手续,发放了池州市首份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此份证明的发放标志着居住权登记在池州市正式落地实施。
《民法典》颁布以来,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项内容。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实现了房屋转移的意愿和老有所居的双重保障,做好居住权登记工作,是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保障群众切身权益上的一次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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