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出台通知 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皖江晚报 2020-10-20 01:03 大字

池州市出台通知

全面禁止焚烧秸秆

本报消息 记者纪良发报道 10月19日,记者从池州市政府了解到,为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日前,池州市出台通知,全面禁止焚烧秸秆,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该市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尤其对于发生“第一把火”的乡镇(街道),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据悉,今年,池州市PM2.5浓度本年度控制目标为35ug/m^3,截至10月13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29ug/m^3。为了达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打好以秸秆禁烧为重点的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禁烧机制。

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巡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秸秆禁烧执法检査力度,及时公开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信息,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火灾、人员伤害、交通事故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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