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助力村民保春耕
本报讯(丁玲陈金玲)近日,一起涉及63户村民承包地的恢复原状纠纷,在池州中院法官主持下,得到妥善解决,村民及时收回土地进行春耕生产,承包人张某也及时止损,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
2017年,张某与杨某等63户村民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约定由张某从事养殖虾等水产品。后来张某经营困难,未能及时缴纳土地承包费用,杨某等63户村民多次催要未果,于是诉至法院以致成讼。经法院协调,双方就承包费的给付达成一致。后因资金不足,张某未能按调解书履行承包费的给付,且改造后的土地一直闲置未有收益,为此,杨某等63户村民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将承包地恢复原状后交还村民耕种。一审法院判决后,张某不服,上诉至池州中院。
双方就土地恢复费用问题分歧较大,而解除合同交还土地,需要资金恢复土地才能重新耕种,张某承包后有投入无收益,已无力支付土地恢复费用及拖欠的承包费用,合同一日不解除损失还会继续扩大。池州中院法官在审理该案件时,考虑到当前正值春耕时节,又赶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便于召集双方当面协商。为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双方损失,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反复交流,耐心进行法律讲解,协调解决方案,并通过微信、短信等线上方式,多次磋商协议细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揽子解决该起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引发的相关纠纷。约定双方解除合同,张某交还土地并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土地承包费及土地恢复费用合计40万元。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生产时节,池州中院法官采取多种措施,优先审理涉农案件,通过线上调解、“云庭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为春耕生产播洒“及时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从源头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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